曾任盐城中院党组成员、政治部主任;
2008年12月—2013年07月 任江苏省响水县法院代院长、院长;
2013年07月—2015年03月 任江苏省盐城市中院党组成员、执行局长、审委会委员;
2015年03月—2019年08月 任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院长;
2019年08月—2021年01月 任盐城中院党组成员、副院长;
2021年01月—至 今 任江苏省盐城中院党组成员。
2015年03月27日盐城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任命:刘海玉同志为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院长、审判委员会委员、审判员;
2020年10月29日盐城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:免去刘海玉同志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、审判员职务;
2021年01月,免去刘海玉同志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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